電源供應器 -- 紐澳最低能源效率標準即將強制實施
電源供應器 -- 紐澳最低能源效率標準即將強制實施繼紐澳於1999年起針對大型家用電器產品 (white goods) 實施節能要求後,原訂於2008年10月1日起列入規範的外接式電源供應器,目前已延至今年12月1 日開始實施。此項延遲主要是因為澳洲的工業協會需要時間考量115Vac和230Vac外接式電源供應器的測試和標記要求以及相關規範AS/NZS 4665的修正案,並調查此類產品組別有無其他可供選擇的註冊方案。
自12月1日起,在澳洲或紐西蘭製造或進口、輸出功率小於 250 watts 的外接式電源供應器,均需符合最低的能源效率標準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s, MEPS) 方可於紐澳市場上銷售。此一類產品的相關規範為AS/NZS 4665.2-2005,其測試方法及效率標示基本上等同於美國加州能源法 (California's 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s)。
產品需符合最低能源效率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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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紐澳在內,目前全球約有20餘國 (包括部份歐盟會員國) ,已經至少對一種產品實施強制性能源效率標準或標章。訂定最低能源效率標準和節能等級評定制度,目的在於彰顯產品的能源效率,利用市場機制逐步淘汰效能低的產品,進而達到減少能源消耗及溫室氣體產生。有時規範中甚至會禁止銷售效率未達最低標準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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