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檢測報告是詢問???
討論:之前ROHS(6項)在一年之內沒有過期的報告,只要再去檢測機構單獨檢測Br與Cl就可以嗎?2008年所有客戶都要求產品的檢測方法增加Br與Cl
於是很多原材廠商去補測Br與Cl
例如:某產品型號“A”,已檢測過ROHS(6項),檢測日期為:2007-11-20
按大多客戶要求,測試報告有效期為一年,現此產品檢測報告未過期.
(現客戶新要求:2008年1月1日提供之檢測報告需測ROHS(6項)+鹵素(Br與Cl))
造成此產品型號“A”檢測項目不符客戶要求,
生產廠商並再送此類產品型號“A”去檢測機構單獨檢測鹵素,檢測報告日期:2008-1-10
這樣的話,前後兩份報告一起提供,否合要求嗎?
(不在同一時間內檢測及不在同一份檢測報告裡可以證明此型號是否合要求嗎?)
請各位高手指點一下???
萬分感謝!!!
:'( 个人觉得,如果生产商能够保证是同一批次内的样品完全相同,那么补测一下卤素就可以了。。。:) 这个关键看你客户的要求了!对于检测机构来说,只要你的产品制程,材质都是一致的,报告是长期有效的.但有些客户要求比较苛刻的,也许就过不了关了.所以要跟客户充分沟通才行.
[[i] 本帖最后由 ebo 于 2008-2-22 23:02 编辑 [/i]] 个人觉得:只要你们客户没有意见.在产品制程一致的情况下应该可以这样去做,完了还可以让第三方机构把这两份报告加以整合成一份,这样更方便! 检测两项,再请测试机构将这两份报告同时提供给客户。大部份客户会接受的。
去检测机构整合,又要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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