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限定值
电池限定值现在是不是应该用的最新的了:汞5PPM; 镉20PPM; 铅40PPM
电池新指令
电池指令 (2006/66/EC)欧盟于2006年12月26日生效的“关于干电池、蓄电池和废旧电池的2006/66/EC指令”,将替代1991年的91/157/EEC电池指令,同时欧盟各成员国也获得一个过渡期,最后的期限是2008年12月26日。在该指令中对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池进行了限量和标识的要求。
限制物质 涉及的产品 限值
汞 所有的干电池和蓄电池 0.0005%
镉 所有的干电池和蓄电池 0.002%
铅 所有的干电池和蓄电池 0.004%
有测试需求或者咨询的请联系:
[email]sula.ye@sgs.com[/email]
TEL:0592-5766971 如果超过限值,作了回收标识是否也可以??? 电池限定值:
汞<5PPM; 镉<20PPM; 铅<4000PPM (0.4%, 98/101/EC)
电池回收标识要求:
汞>5PPM; 镉>20PPM; 铅>40PPM (前两项主要针对被2006/66/EC豁免的电池)
两回事!!!
[[i] 本帖最后由 mark6698 于 2008-9-12 16:15 编辑 [/i]]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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