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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聚会

tracy.he 发表于 2006-12-8 13:23

《标识》的相关疑问

  《标识》规定我们要将我们的产品进行标明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
但是我有一个疑问

在表1 中的第一列是“部件名称”
这个部件是如何划分,划分原则是什么?

例如:电脑
是划分为:主机,显示器…………
还是要  :主板,显卡,外壳………………

有没有划分标准??
不然实际操作起来不知道如何下手

希望有人能回答!
期待答案中

lkhsunny 发表于 2006-12-9 11:55

I don't understand about the problem.

rohs 发表于 2006-12-9 13:10

先看看这个帖子能不能找到你要的答案![url]http://www.rohscn.com/bbs/read.php?tid-2228.html[/url]

kuolam 发表于 2007-1-24 08:57

昨天我在此论坛看到了这方面的例子,你可以找找看。

langqizhu 发表于 2007-2-8 11:48

中国的rohs指导工作很差,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合理的去做。

ronger 发表于 2007-2-13 10:23

自己合理规定即可. 只要方便操作.

esea 发表于 2007-3-6 11:33

可以根据产品特点标识到组件即可。
我比较赞同第二种。

陈晓晓 发表于 2007-4-18 11:27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實施,指導性遠遠不夠.應該多點指導建議出來.

wlqiong 发表于 2007-4-19 17:25

如果是第二种的话,那不是很多吗,再说了,消费者也不打开主机来看啊,怎么会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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